网民张辉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咨询:家住石嘴山市平罗县,在余丁乡农牧服务中心工作,居住在余丁乡政府宿舍楼,夫妻长期两地分居,生活不便。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,现申请政府公租住房一套,望给予批准为盼!
办理情况:在接到网民张辉留言后,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按照领导批示,及时将网民留言转交住建局办理。住建局答复如下:
经调查,张辉就职于中宁县农牧局下属余丁乡农牧服务中心,事业编制。根据县政府《中宁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办法》(中宁政发【2014】115号)文件精神,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,我局房管所同志已告知张辉,近日正在分配殷庄大社区B区的公租房,其可按程序办理公租房入住等相关手续。